2019年11月29日下午,在章义和教授的主持下,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、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会长楼劲教授在人文楼5303学术报告厅,以《百官志体例变迁与汉唐行政体制的发展》为题,为历史系师生作了一场精彩讲座。
楼教授首先回顾了近年来中外学者对“百官志”体例问题的研究,认为正史中“百官志”体例变化的转折时期在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。楼老师通过对比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和两唐书《职(百)官志》等文献,指出汉唐之间的“百官志”体例有三点变化。一是两汉百官志“以官存司”,唐代则“以司存官”,其记载中心从官员变为机构。二是前者所记多有官无吏,后者所记则兼及官吏,从“有纲无目”发展为“纲目俱全”。三是对存在不同行政关系的诸官,其记载从“以官相属”变成了“以职相从”,即从尤重人事从属关系转为尤重职务从属关系。
在讲座中,楼教授主要对上述的第一点变化展开论述,认为“百官志”体例经历“以官存司”到“以司存官”变化的原因,在于其书写时所据的文档、法令内容和形态各不相同。两汉书中所记录的“百官志”,其所据文档为“官簿”,即朝廷所存关于设官员额、秩次的簿录,这类簿档均仅记官而不及其署。
晋及南朝的“百官志”体例虽然沿袭了汉代“以官存司”的记录方式,但其间存在很多变化。晋以来《百官志》所记官职沿革的内容骤增,在官制中加入了对其它事项的记录。其所依据的史源也从官簿、《秩律》等文书,变为有关官制的令篇及其后续的补充规定,如《晋令》、《吏员令》等。
唐代官制“以司存官”的体例,其所依据的史源是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所制的《职员令》。北魏时期,出于自身建制传统和南朝有关法令的影响,在太和十七年制定了《职员令》,正始元年进行修订。这一成果为北齐《职员令》所继承,进而传袭至隋朝,最后造成了唐代官制体例的变迁。
最后,楼教授分析了“百官志”体例变迁所反映的汉唐间各个时代的政治变化。一是长官与佐官关系的变化,长官权力缩减,佐官权位上升,其间的牵制、协调逐渐明确下来。二是长、佐官与其下主管诸务的属官和从事相关案牍文书的属吏之间,亦渐强化了协同行事的一面,机构承担的政务常须由其上下成员合作完成。汉唐间政治体制发展的结果是长官、佐官、属官、属吏以及机构形成了一个整体,朝廷权力进一步向长官之下或机构内部渗透,以防止首长独裁。
讲座结束后,章义和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点评,认为楼老师所讲内容富有启发性,对史料考镜源流、层层推进,结论以小见大,对在座师生的学习和研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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